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如何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的文化活动分成经营和非经营两种。经营网络文化活动就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扣除费用或是通过电子商务、广告宣传、冠名赞助等方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非经营的互联网文化活动就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互联网文化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应当在设立之日起60日内,向其所在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商业互联网文化企业申请设立,应当采用企业组织形式,并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名称或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事先审批通知单;
3、自有资金、额度以及信用证;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关键业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件;
5、工作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法律规定应当递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设立互联网商业文化企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文化部提出评审意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决定准许或不准许的时间为3个工作日。审批后,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未予审批的说明原因.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
1、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股东简历,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4、汇算清缴报告(游戏机网文注册资金达1000W);
5、房产证(租赁);
6、业务发展报告;
7、域名证书。
(注:以上材料需盖上公章)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在线提交申请;
2、向当地文化厅提交纸质材料;
3、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时间一般为40-6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后授予资格证书。因为地区不一样,所以所需资料仍要以当地行政机关要求为标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在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后,申请游戏文网文许可证书的企业应当在180天内进行网络文化活动,逾期未进行的,由文化部或是原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另外告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1、文网文许可证涉及到的业务范围为:网咖、游戏机、互联网艺术品、互联网演出、互联网动漫、互联网音乐节目、网络文化产品展示等。如不清楚公司是不是需要办理文网文许可证,也可通过下列方式向第三方文网文资质许可代理机构咨询。